国阳光储数融合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分布式调相机总承包项目(EPC)第三次标段一

发布时间2026-05-08
所在地区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标的物电力
预算金额待定
招标单位海西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海西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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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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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国阳光储数融合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分布式调相机总承包项目(EPC)第三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阳光储数融合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分布式调相机总承包项目(EPC)第三次已由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西出口光伏(热)产业园区


        (2)规模:本招标项目为20Mvar调相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涵盖项目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至达标投产、移交运营及质保期服务的全过程,除招标人明确负责的***续外,其余所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工作及费用均包含在内。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1001


标段名称:国阳光储数融合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分布式调相机总承包项目(EPC)第三次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301.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


服务期:200.0天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20Mvar调相机工程总承包(PC),招标范围涵盖项目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至达标投产,移交运营及质保期服务的全过程建设内容:除招标人明确负责的***续外,其余所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工作及要用均包含在内。(1)设计范围:负责本***阶段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电网公司现行规范标准,且与原有升压站(或项目场地)设计协调衔接;(2)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负责本***需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及验收,确保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所供设备需满足高原运行条件;(3)建筑施工范围:负麦项目场地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瞻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4)安装及调试范围:负责本***有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并网试验,确保工程达到达标投产条件;(5)试验验收及移交范围: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网及移交;(6)其他服务范围: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保险及协调、仿真建模。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电力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牵头单位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6年05月09日 0:00 时至 2026年05月13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23日 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在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能容纳40人)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西国投纪检监察办公室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7-****040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西***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海西***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号

地    址:青海省***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折**

联系人袁**

电    话:0977-****0756

电    话:0977-****1300


2026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