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29
所在地区四川南充市
标的物电力
预算金额待定
招标单位四川惠蓬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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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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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5-21
| 项目名称 | 蓬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600316.98 | |
| 建设单位 |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 法定代表人 | *嘉 | |
| 联系人 | *新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投资(万元) | 3645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1-3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计划租用南充市蓬安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工商企业等具备安装条件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并配套建设储能设施。采用625Wp单晶硅组件,光伏铺设面积约600316.98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126.32MW。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 (1)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实施硬地施工,标准化施工;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黄沙等建筑材料尽量减少露天堆放,并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减少裸露地面,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搅拌等作业。 (2)将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集中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以节约用水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雨季施工对不能利用的雨水必须经沉淀后处理后才能排放。 (3)本工程主体工程及临时工程土石开挖弃渣由施工单位运往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处理。在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安排清洁工负责日***垃圾清扫,并对其进行简单分选,定期运往垃圾集中堆放场进行统一处理。 (4)充分利用地形、地物等自然条件,选择环境要求低的位置安放强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夜间减少施工车流量,并在车流量较高的交叉路口设立限速标志牌,合理安排运行时间。施工场地尽可能采用屏障围护,减弱噪声对外辐射。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建设有预处理池等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噪声治理:通过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等措施来控制噪声。 (3)固体废弃物治理: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无环保措施: | |
| 承诺:四川***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嘉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