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配电管网工程项目-子项一(河西变电站至化工园区10KV双回线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6-06-03
所在地区四川泸州市
标的物电力
预算金额3000.00万元
招标单位泸州纳川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四川新辰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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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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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配电管网工程项目-子项一(河西变电站至化工园区10KV双回线路工程)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配电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泸纳发改行审〔202518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行审〔2025186)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四川新辰***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


2.2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10KV高压双回线路建设,含架空线路、埋地排管及电缆安装等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配电管网工程项目-子项一(河西变电站至化工园区10KV双回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遗、补遗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配电管网工程项目-子项一(河西变电站至化工园区10KV双回线路工程)施工一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6221.90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电力工程类施工业绩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4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25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30-****853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路117


邮    编:6463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830-****907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    /    


 


招标代理机*:四川新辰***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街12-18


邮    编:646300


联 系 人:李女士


项目负责人:李娜


电    话:0830-****677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060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