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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 索引号 ] ****0381MB****2948M/2026-003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6-04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发布日期: 2026-06-04 16:39:21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163.com,电话:023-****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江津龙华农光互补二期项目 |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慈云镇 | 重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重庆环***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共455000块620Wp光伏电池组件,直流侧总装机规模282.1006MWp,交流测总装机规模200MW)、625台320kW逆变器、74台35kV箱式变压器、8回35kV集电线路(含地埋线路约19.56km,架空线路约41.79km)。项目总占地面积349.31hm2,总投资883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6万元。 | 生态保护:施工时严控工程破坏植被面积,加强植被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计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生物的繁殖期,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加强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的识别和保护;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和绿化。项目建设和布局外观应注意与周围环境景观的协调,光伏组件的布局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尽量依山势布置,以减少对景观在形态上的影响。 废气:施工时采用先进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运输;禁止超高超载运输,施工场区禁燃高硫煤,禁止焚烧垃圾。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当地已有设施收集后处理后农用。运营期光伏组件将通过降雨进行自然清洗。对于难以去除的灰尘粘结拟采用湿抹布进行擦拭清除。 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统一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运营期报废光伏电池组件为一般固体废物,在站内妥善贮存后交由专业厂家回收或者专业单位拆解处理。。 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必要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处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进一步优化箱变选址,尽量远离居民点。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500116-04-05-7962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