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9
所在地区天津
标的物电力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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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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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特力佳(天津***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特力佳(天津***有限公司迁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特力佳(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融新工业园8号楼。公司拟将1套XYG-22508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电流8mA)由融新工业园6号楼东区***楼南侧,用于产品无损检测原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津环辐许可表〔2022〕044号),2023年3月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津环辐证〔00813〕)。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项目内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生态城总体规划。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期间,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网站公示,根据天津市***号)、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二、你单位在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投入运行前必须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严禁无许可证从事Ⅱ类射线装置的使用活动。


2.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预测,拟迁建项目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执行2mSv/a,公众成员照射剂量约束值执行0.1mSv/a。


3.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须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相关法律法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须对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划分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及其出入口必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辐射工作场所要有门机联锁装置、紧急停机按钮、开关钥匙、探伤室门口和内部同时设有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5.建立健全辐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配备不少于1台便携式辐射监测仪、5台个人剂量计、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及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三、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竣工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如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并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


2026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