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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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电力发[2025]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以东。
2.3建设规模:规划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2×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本期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2×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1×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的所有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的汽机房(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建筑工程部分、二期工程的锅炉房桩基(不含基础)工程部分。
2.4招标范围:
?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参加委托方组织的设计联络和设计图纸评审、技术方案深化优化(包括但不限于主设备选型,设备配置确定,全厂总平布置,主厂房布置,烟气处理工艺技术路线优化,设计中的重点专项技术深化优化等)、设备招标(审核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设备价格控制)等服务。
?项目管理:从前期报批工作(除已完成的前期手续)开始、工程建设阶段管理至工程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专项验收)、配合完成最终工程结算审核及决算审核、产权办理并交付委托人止。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移交管理等。
2.5服务周期:510日历天。服务周期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审计,完成本项目所有权证办理及资料整理归档、报送、备案为止。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7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能力: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无
3.4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建设或运营的火力发电项目业绩。
注:(1)业绩认定材料须提供合同(投标人自有项目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或并网意见书,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业绩的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控股项目公司业绩视为投标人业绩;(需提供股权关系等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单位负责人***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它要求:
(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由投标人或其控股项目公司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及股权关系等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或其控股项目公司委托外部机构代缴社保的,另需提供委托人与外部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含外部机构之间签订的再次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8日。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 30分 | 技术咨询服务实施方案30分 |
| 商务部分 70分 | 项目负责人:5分 | ||
| 咨询机构其他人员:10分 | |||
| 投标报价:40分 | |||
| 业绩:15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 B×K2×Q2;K1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K2值=95%。 注: 1、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项目管理方案(15分) | (1)项目管理总体方案(5分):方案内容充实,全面、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对项目管理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