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土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澄清公告(二次)
立即查看完整招标文件
注册后可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进度与投标跟踪提醒。
招标公告详情
-
固镇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土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6-15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固镇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土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
1.2 项目编号:GN2026-Z24-111
1.3 采购人:蚌埠***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安徽***有限公司
1.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名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负责固***村振兴风电项目土地组卷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省政府关于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复,项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包含勘测定界、分户测量、预公告及公示张贴、土地现状调查、地上附着物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评估及备案、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及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张贴、用林手续、社保安置人员登记、审核、审批手续、征地补偿登记、补偿协议签订、地灾说明,编制农转用方案、征地请示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等其他建设用地报批所需的材料。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天内完成建设用地组卷报批, 并 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的用地肯定性批复意见。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2.5 其他: 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3.1.2 供应商业绩要求:202 1 年 1月1日以来(以 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具有 1个 已完成的 单独选址建设用地组卷报批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①合同、②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 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时间、服务内容等因素的须提供委托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1.3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绘师或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 。
3.1. 4 供应商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
3.3 其他要求: 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 6 年 06 月 15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比活动者,请在第 4.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www.bbygcg.com)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06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www.bbygcg.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 www.bbygcg.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有限公司官网(www.ahxbzx.com)、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bengbu.gov.cn/)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蚌埠***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路西段 22号一楼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 157****1968
采购代理机*:安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路 1717号金融中心大厦A座6层
联 系 人:陈正国、洪刚
电 话: 183****5996、150****5592
-
固镇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土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澄清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
2026-06-17
各潜在供应商:
固镇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土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采购编号: GN2026-Z24-111),现对本项目澄清通知如下:
澄清:本项目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响应保证金要求与“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保证金要求不一致,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响应保证金要求为准。“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四、响应保证金”格式详见附件。
原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蚌埠***有限公司
安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
答疑公告 :
固镇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土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澄清公告
2026-06-16
发布时间 :
2026-06-16
各潜在供应商:
固镇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土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采购编号: GN2026-Z24-111),现对本项目澄清通知如下:
澄清:本项目原询比采购公告 中 “3.1.3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绘师或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变更为“3.1.3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绘师或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或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原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蚌埠***有限公司
安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