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学校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一期)EPC工程

发布时间2026-06-17
所在地区安徽合肥市
标的物电力
预算金额待定
招标单位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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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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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包河区学校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一期)EPC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学校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一期)EPC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6HABGZ01053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学校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一期)EPC工程答疑公告


“包河区***号:2026HABGZ01053)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等)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补充说明。(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4)其他材料: /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类:(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等 )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①我公司符合条件的已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业绩业主单位为民营企业,未在线上公开招标,无法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截图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第(2)项是否可以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改委备案证明或供电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单/并网检验意见单?

答:可以,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或供电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单/并网检验意见单的,也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2)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提问: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符合要求?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道1388号

联系人:刘孝卓

电话:0551-****8816

招标代理合***公共***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海波

联系方式:0551-****2009、****0388

合肥***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