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沐川县沐溪河石灰窑水电站

发布时间2026-08-25
所在地区四川乐山市
标的物电力
预算金额待定
招标单位沐川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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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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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沐川***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3442J 建设单位法人: 郑春梅
建设单位联系人: 魏勇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9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四川省沐川县沐溪河石灰窑水电站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088-水力发电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D4413-D4413-水力发电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四川省***村
中心坐标: 经度:103.87388 纬度: 28.89472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21-06-29
环评审批文号: 乐市环审〔2021〕114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582.87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7 运营单位名称: 沐川***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3442J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四川乐水***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1100MA68JJHE3D 验收监测单位: 四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0124MA6C70MR8E 竣工时间: 2015-12-31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6-07-23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6-08-20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环保小智: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52795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进行增容技改,增容技改后装机规模增至1500kW(3x500kW),按照四川省水利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审批(核准)、环保等手续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0]546号)、四川省***号工作的通知》(川长水电[2020]6号)、四川省***室《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涉及河流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川环督察办函[2021]21号)相关要求,石灰窑水电站列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环评专项整改范围,此次为补办环评。 实际建设情况: 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进行增容技改,增容技改后装机规模增至1500kW(3x500kW),按照四川省水利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审批(核准)、环保等手续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0]546号)、四川省***号工作的通知》(川长水电[2020]6号)、四川省***室《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涉及河流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川环督察办函[2021]21号)相关要求,石灰窑水电站列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环评专项整改范围,此次为补办环评。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总装机容量 1500kW(3×500kw) 实际建设情况: 总装机容量 1500kW(3×500kw)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引水式电站,主要功能为城区供水,余水发电 实际建设情况: 引水式电站,主要功能为城区供水,余水发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废气:电站运行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不考虑废气影响。2、废水:进水口漂浮物清理措施:水面漂浮物清理的内容包括秸秆、树木树杈、塑料泡沫等生活垃圾及其它漂浮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处理。3、固废:生活垃圾进行定期收集处理运至沐溪镇(原建和乡)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噪声:水轮机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措施。5、生态:设置生态流量下泄设施,石灰窑电站引水渠、压力前池优先保证沐川县城区饮水,有余水时先保证生态下泄流量,再进行发电;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缓解对减水河段人为干扰压力,促进植被恢复。 实际建设情况: 1、废气:电站运行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不涉及废气措施。2、废水:电站已在进水口拦污栅前设置格栅,业主单位定期组织专人对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的漂浮物中的落叶、树枝,用作山区林地堆肥;漂浮物中的垃圾跟着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废水已与周围居民签订粪污协议。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已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水轮机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措施。5、生态:在枇杷沱河取水口引水渠墙底布置DN200泄水管,水深高度0.17m,并制定下泄生态流量的长期管理制度,保证下泄生态流量达标。电站下泄流量保障在0.0246m3/s 以上,并专人管理监测设备及本地存储视频资料;已加强运行期间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定期对电站运行人员和当地居民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禁止偷猎和破坏动物生境活动,禁止捕食两栖和爬行类动物。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电站检修废油、透平油滤油机产生的废油、油渣以及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属危险废物(HW08),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按要求完善标识标牌及“三防”措施。加强电站河道内垃圾打捞工作,与生活垃圾统一送乡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已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进一步完善城区供水与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石灰窑水电站应在首先满足城区供水需求,其次满足生态流量下泄的前提下取水发电,其中城区供水需求为7862m2/d,枇杷沱河下泄生态流量按不低于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核定(不低于0.0246m/s),配套落实生态流量下泄工程措施,安装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确保生态流量的足时足量泄放。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配合做好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工作。强化枇杷沱河河道连通性恢复,综合采取工程措施及调度措施,在洪水期恢复其坝址处的河道连通性。配合做好沐溪河干流(沐川段)鱼类栖息地(新凡乡上场口至石碑村之间的13km河段)保护工作。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使用,禁止排入自然水体。 在枇杷沱河取水口引水渠墙底布 置DN200泄水管,水深高度0.17m, 并制定下泄生态流量的长期管理 制度,保证下泄生态流量达标。电 站下泄流量保障在 0.0246m3 /s 以 上,并专人管理监测设备及本地存 储视频资料。生活废水已与周围居民签订粪污协议。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