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解读摘要
3月1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做好上海市2026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光伏电站用地需符合《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要求。陆上风电项目按《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沪府办发〔2024〕28号)提出储能建设或购买调峰能力方案。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开发建设。 新申报项目。一是2027年6月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二是2027年6月前开工的6兆瓦以上集中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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