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苏州钧舵机器人有限公司0.6641%股权(对应7.14万元认缴出资额)
发布时间:2026-01-17
发布时间
2026-01-17
采购方式
竞买
所在地区
江苏
标的物
—
预算金额
262.07万元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 | 10,752,128.000000 | ||
| 经济类型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规模 | |||
| 标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594M | ||
| 经营范围 | 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租赁、维修;软件研发、销售、售后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光学设备、治具、夹具、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佣金代理;自营和代理各***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180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介党阳 | 30.0474 | |
| 2 | 苏州市正轩前瞻志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128 | |
| 3 | 共青城鱼大未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05 | |
| 4 | 苏州邦盛聚泽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2224 | |
| 5 | 张伟 | 4.6502 | |
| 6 | 苏州慧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502 | |
| 7 | 苏州智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502 | |
| 8 | 苏州享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245 | |
| 9 | 苏州***有限公司 | 0.6641 | |
| 10 | 苏州钧之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余18名股东 | 29.8211 |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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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审计报告 | |||||||||||||||
| 审计年度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4,597.460000 | ||||||||||||
| 利润总额 | -2,203.510000 | 净利润 | -2,203.510000 | ||||||||||||
| 资产总额 | 12,965.530000 | 负债总计 | 5,737.750000 | ||||||||||||
| 所有者权益 | 7,227.780000 | 审计机构 | 吴江***有限公司 | ||||||||||||
| 企业财务报告 | |||||||||||||||
| 报表日期 | 2025/11/30 | 营业收入 | 8,069.310000 | ||||||||||||
| 利润总额 | -2,374.270000 | 净利润 | -2,378.790000 | ||||||||||||
| 资产总额 | 12,432.380000 | 负债总额 | 9,325.100000 | ||||||||||||
| 所有者权益 | 3,107.280000 | - |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评估机构 | 江苏***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苏州市吴江东方***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9-30 |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 资产总计 |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 净资产 | - | 23,930.000000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2.000000 |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监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市监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三、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江苏产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664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664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监管机构(部门)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苏州市吴江东方***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21(单位: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项目挂牌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江***有限公司组织竞价。 标的企业股东以优先权身份参与收购的,则首先由外部竞买人进行一次性竞价,即竞买人按照规定进行一次报价(每个竞买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外部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价格,标的企业股东按照规定确认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为受让方,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受让权,由该等股东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外部竞买人为受让方。 本次转让涉及标的企业原股东未表态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在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须视项目情况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必须遵守产权交易的程序性要求,包括依照江苏产权的规则与程序,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等。 | |
| 交易机构 |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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